赤峰市松山区大庙镇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相关标准
如果地基基础较好的,基础埋深可由-2m改为-0.8m,基础做300mm厚天然级配沙石垫层,砌筑500mm厚毛石基础。
檐口圈梁保留,可以取消地梁,设防潮层。设砖墙转角拉接筋。可采用保温彩板屋盖,其他部分按照图集执行。
一、维修加固标准
1、屋盖:屋盖平整没有明显沉降,是水泥瓦的统一换成红矸石瓦。
2、檐口梢边处理:檐口统一更换为水泥板挑檐或类似水泥板挑檐。
3、门窗:更换为塑钢双玻门窗。
4、外墙处理:剔除外墙空鼓表层,大致修整平顺,用200mm的钢钉固定钢丝网,钢钉行间距为50cmx50cm,用抗裂砂浆抹面,要求处理平顺。窗口以下外墙按照设计图贴瓷面砖
5、散水基底夯实,坡度,宽度要符合标准要求。
C级危房改造后要达到檐平脊正,门窗密闭性好,墙体坚固平直,房屋周边排水良好。
二、危房补贴金额:贰万陆仟元(大写)
三、乙方确定的危房改造方式:翻建。
四、乡镇苏木政府鼓励有经济能力参加危房改造的农户在国家补贴资金的基础上,自筹资金,改善院内及相邻街道环境和卫生。
五、乡镇苏木政府负责对危房改造工程进行监督和质量检查,村嘎查委会要加强危房改造工程的宣传和发动,协助乡镇苏木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组织农户改善村庄环境卫生。危房改造农户要服从村庄的整体规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危房改造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