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 | 内蒙古中森建设有限公司 | ||
| 处罚事项 | 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回复土地原貌。 | ||
| 处罚结果 | 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5189.33平方米,在30日内拆除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活动板房840.99平方米,硬化地面2543.9平方米),回复土地原状。)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7-28 16:35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赤自然资松执决字〔2023〕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