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书;
2.户口薄、身份证;
3.结婚证、离婚证(或判决书)、残疾证、学生证(或在校学生证明)等相关证件;
4.重病、慢病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支出的医疗费收据、城镇医疗保险收据等;
5.就业状况证明、劳动能力状况证明、养老保险证明;
6.符合就业条件而未就业人员,需首先到有关部门进行求职登记,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求职登记证明,否则不予受理申请;
7.60周岁以上老人要提供经居(村)委会或工作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的子女从业情况证明;
8.按有关政策领取一次性补助费的数额及用途说明;
9.其他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