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在校大学(大专)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及贫困证明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25 11:06   

所需材料名称 类型 数量
大专以上院校制发的制式表格(如: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原件 1
书面《贫困证明》。 原件 1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要填写完整,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逐级盖章,同时要有经办人签名。 原件 1
《贫困证明》要如实写清家庭情况、贫困原因,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逐级盖章,同时要有经办人签名。 原件 1
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贫困证明》材料中,如有享受低保、五保(三无)字样的,需在“民政信息平台”上查询核实后方可盖章,情况不属实的不予盖章;如有×级残疾字样的,需提供残疾证,否则不予盖章。 原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