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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伤残证件丢失补办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25 11:06
所需材料名称
类型
数量
1、本人(可直接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书面申请。
原件
1
2、登报(有效报纸)申明作废。
原件
1
3、原始伤残人员等级评定表。
原件
1
4、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小2寸免冠便装彩色照片(伤残人
原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