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伤残证件丢失补办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25 11:06   

所需材料名称 类型 数量
1、本人(可直接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书面申请。 原件 1
2、登报(有效报纸)申明作废。 原件 1
3、原始伤残人员等级评定表。 原件 1
4、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小2寸免冠便装彩色照片(伤残人 原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