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临时生活救助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25 11:06   

所需材料名称 类型 数量
1、本人申请。具体要求:应表述清楚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赡养(抚养)人情况及申请事由。 原件 1
2、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具体要求:身份证复印应正反两面复印;户口薄复印件应包含户口主页(有户号、地址页)和申请人的个人页。 原件 1
3、属交通事故的应提交事故发生地的旗县区级公安交巡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事故证明;已投保的应提交保险部门的理赔凭证; 原件 1
4、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申请临时救助的应提交子女学籍证明和学校有关证明。 原件 1
5、突发性意外事故造成房屋损毁等情况,应提供事故现场图片至少2张,尽量为全景。 原件 1
6、因病导致家庭困难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费收据及相关部门的报销证明。 原件 1
7、填写《松山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具体要求:表中各项信息填写详实、准确;乡村两级领导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原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