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扶助奖励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25 11:06   

所需材料名称 类型 数量
1、《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对象个人申请表》、《新增对象见面调查表》、《群众座谈记录表》、《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村(居)民代表会评议表》; 原件 1
2、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结婚证; 原件 1
3、本人一寸照片3张; 原件 1
4、有子女死亡的提供子女死亡证明。 原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