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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病故军人遗属待遇服务指南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08-28 11:46
1、本人书面申请;
2、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或病故军人证明书)原件;
5、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或病故军人)关系证明材料;
6、城镇无工作单位人员提供无工作单位证明材料;
7、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