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具有享受高龄津贴资格的老年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三份)及近期免冠两寸照片三张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赤峰市松山区80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三份(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区民政局各留存一份)。
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申请人,还须出具经常居住地村(居)委会的居住证明及有效的联系渠道和联系方式;对无身份证号码或年龄信息有异议的申请人,还须出具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委托近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手续的,还须提供本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