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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注销登记服务指南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08-28 14:36
1、《社会团体注销登记申请表》;
2、建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由社会金融会计机构出具的清算报告1份;
3、社团盖章、法人签字的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决定注销登记的会议纪要1份;
4、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注销登记的文件(说明资产清算情况及剩余资产处理意见)原文1份,批复之日起30日内有效;
5、《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登记表》;
6、交回《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和财务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