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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军人伤残证件丢失补办服务指南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9-02-26 14:26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本人申请
原件
一份
纸质
2
伤残证件原件丢失者登报声明作废的报纸
原件
一份
纸质
3
身份证
复印件
一份
纸质
4
2寸便装免冠照片(伤残人民警察着警服)4张
原件
4份
纸质
5
原始伤残评定登记表
原件
一份
纸质
6
补办证件表
原件
三份
纸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