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服务指南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9-03-05 10:07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书》 原件 一份 纸质  
2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申领表》 原件 一份 纸质 仅限于《慈善法》公布前登记设立的公募基金会填报
3 履行内部程序,召开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 原件 一份 纸质 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组织公章
4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书 原件 一份 纸质  
5 财务审计报告 原件 一份 纸质 申请前二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含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专项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