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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褒扬、工亡补助金、特别补助金 给付服务指南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9-03-05 16:08
申报烈士褒扬金、工亡补助金、特别补助金等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备注
1
烈士遗属申请书
原件
2
烈士遗属身份证
复印件
3
烈士遗属户口本
复印件
4
遗属与烈士关系证明
原件
5
烈士证明书
复印件
6
烈士褒扬金、工亡补助金、特别补助金家属分配协议书
原件
7
烈士生前3个月工资单
复印件
加盖单位财务章
8
烈士生前单位公函
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