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25 11:06   

所需材料名称 类型 数量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原件, 复印件 1, 2
防雷工程施工单位和人员资质证书、资格证的复印件 复印件 2
防雷工程设计单位和人员资质证书、资格证的复印件 复印件 2
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意见书 原件 1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施工图设计)》 原件 1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施工图设计)》 原件 1
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 原件 1
其它与防雷建设有关的施工图(电、消防、煤气、金属构架大样、SPD安装等) 原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