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25 11:06   

所需材料名称 类型 数量
企业法人证明 原件 1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复印件 2
土地租赁合同或土地证(必须为工业用地) 原件 1
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原件 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自治区经信委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甲级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由市经信委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相关专业乙级及以上的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由区经信局核准的项目,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相关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 原件 1
工业节能主管部门出具的节能评估审批意见 原件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它文件 原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