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25 11:06   

所需材料名称 类型 数量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原件 1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复印件 2
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原件 1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原件 1
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原件 1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复印件 2
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原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