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修改章程备案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25 11:06   

所需材料名称 类型 数量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章程备案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原件 1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原件 1
3、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盖章)。 原件 1
4、《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 原件 1
5、股东会通过的修改章程的决议或决定。 原件 1
6、其他有关文件。 原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