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服务指南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9-02-25 09:09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送交办理窗口: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原件 一份 纸质 投资人签署
2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原件 一份 纸质  
3 投资人身份证 复印件 一份 纸质  
4 企业住所证明  复印件 一份 纸质 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原件 一份 纸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