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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出质撤销登记服务指南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9-02-25 09:30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送交办理窗口: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
/
复印件
份数
纸质
/
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
原件
一份
纸质
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
2
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
原件
一份
纸质
3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原件
一份
纸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