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服务指南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9-02-25 09:32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送交办理窗口: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原件 一份 纸质 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
2 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 复印件 一份 纸质 加盖公司印章
3 质权合同 复印件 一份 纸质 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字
4 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复印件 一份 纸质 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5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原件 一份 纸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