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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服务指南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9-02-25 10:05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送交办理窗口: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
/
复印件
份数
纸质
/
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注销登记申请书
原件
一份
纸质
清算人签署
2
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或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
复印件
一份
纸质
3
清算报告
原件
一份
纸质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4
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
一份
纸质
5
清税证明
原件
一份
纸质或系统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