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服务指南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9-02-25 10:09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送交办理窗口: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登记申请书 原件 一份 纸质  
2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原件 一份 纸质  
3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原件 一份 纸质  
4 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 一份 纸质  
5 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成员名山和出资清单 原件 一份 纸质  
6 住所使用证明,  复印件 一份 纸质 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