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使用草原许可初审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25 11:06   

所需材料名称 类型 数量
草原征占用申请表(70公顷以上4份、70公顷及以下3份,) 原件 1
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 2
批准文件 原件 1
可行性研究报告 NULL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批复 原件 1
拟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权属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原件 1
草原补偿、安置补助协议 原件 1
拟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区域坐标图 原件 1
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 原件 1
征收征用草原自然保护区草原的,提交有关部门同意的批文或意见 原件 1
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原件 1
临时占用草原的审批: 原件 1
草原征占用申请表 原件 1
拟占用草原的权属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原件 1
相关补偿协议 原件 1
拟占用草原的区域坐标图 原件 1
草原植被恢复方案 原件 1
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原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