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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初审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25 11:06
所需材料名称
类型
数量
申请表(自治区统一格式)
原件
1
生产经营条件详细说明
NULL
种畜原始系谱复印件、引进种畜禽须出具农业部批准引进审批复印件
复印件
2
技术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复印件
2
《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种畜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
复印件
2
饲养、繁育、生产、质量检测等管理制度
原件
1
申请换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供近3年内种畜禽生产和销售情况
原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