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变更许可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25 11:06   

所需材料名称 类型 数量
营业执照副本(属于前置审批到工商局办理) 原件 1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原件 1
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书(属于前置审批到消防大队办理) 原件 1
营业场所产权证明和租赁意向书 原件 1
ISP接入意向书(接入速率、固定IP地址和E-mail地址) 原件 1
营业场所建筑平面图 原件 1
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 原件 1
ISP接入意向书(接入速率、固定IP地址和E-mail地址) 原件 1
营业场所建筑平面图、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 原件 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申请表 原件 1
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复印件 2
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提交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原件 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原件 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改建、扩建申请表 原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