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25 11:06   

所需材料名称 类型 数量
1、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原件 1
2、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个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 原件 1
3、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原件 1
4、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 原件 1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 原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