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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25 11:06
所需材料名称
类型
数量
1、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原件
1
2、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个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
原件
1
3、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原件
1
4、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
原件
1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
原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