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25 11:06   

所需材料名称 类型 数量
1. 工商营业执照 原件 1
2. 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原件 1
3. 文化部门的同意筹建批准文件(或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原件 1
4. 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和学历证明及信息网络安全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原件 1
5. 安全管理制度; 原件 1
6. 营业场地产权证或场地(房屋)出租协议; 原件 1
7. 场所平面结构图、地理位置方位图、网络拓朴结构图、IP对照表; 原件 1
8.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ISP)的接入意向证明、IP地址证明; 原件 1
9. 网吧安全管理软件、网络防病毒软件安装证明。 原件 1
说明:复印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原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