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收购许可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25 11:06   

所需材料名称 类型 数量
粮食收购资格申请表。 原件 1
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体工商户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 2
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复印件 2
资信证明或者个体工商户存款证明 原件 1
仓储设施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原件 1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验化验仪器和计量器具合格的证明材料。 原件 1
、粮食质量检验员、保管员和统计员资格的证明材料 原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