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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收购许可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25 11:06
所需材料名称
类型
数量
粮食收购资格申请表。
原件
1
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体工商户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
2
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复印件
2
资信证明或者个体工商户存款证明
原件
1
仓储设施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原件
1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验化验仪器和计量器具合格的证明材料。
原件
1
、粮食质量检验员、保管员和统计员资格的证明材料
原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