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示清单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25 11:06   

所需材料名称 类型 数量
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应提交《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清单》、《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收费依据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复印件 2
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性服务收费单位应提交《经营性服务收费公示清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复印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