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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示清单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25 11:06
所需材料名称
类型
数量
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应提交《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清单》、《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收费依据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复印件
2
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性服务收费单位应提交《经营性服务收费公示清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复印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