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审批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25 11:06   

所需材料名称 类型 数量
《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审批表》(1式4份) 原件 1
随审批表一同报送的附件,提供份数与审批表相同,同时要求提供原件进行核实。 原件 1
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 原件 1
应付职工工资的支出预算; 原件 1
有关灾情报告、政策调整依据、有关单位或部门的书面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