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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审批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25 11:06
所需材料名称
类型
数量
《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审批表》(1式4份)
原件
1
随审批表一同报送的附件,提供份数与审批表相同,同时要求提供原件进行核实。
原件
1
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
原件
1
应付职工工资的支出预算;
原件
1
有关灾情报告、政策调整依据、有关单位或部门的书面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