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审批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25 11:06   

所需材料名称 类型 数量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原件 1
2、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和收入总额明细表;
省级(含副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或其授权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明确列示主营业务的具体项目及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的对应条款项目;
4、其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