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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企业设立、变更(旗县区审核,市级审批)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25 11:06
所需材料名称
类型
数量
印刷企业设立申请书,填写《印刷企业审批表》一式三份
原件
1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原件
1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原件
1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
1
印刷企业变更申请登记表
原件
1
原《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 原件
1, 2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复印件
2
《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复印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