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采砂批准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25 11:06   

所需材料名称 类型 数量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原件, 复印件 1, 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复印件 2
采砂作业区域万分之一地形图1份 原件 1
河道采砂许可申请书4份 原件 1
采砂管理合同一份 原件 1
拍卖或挂牌成交确认书一份 原件 1
缴纳各项费用证明各一份 原件 1
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复印件4份 复印件 2
与第三方签订的有关河道采砂相关协议 原件 1
安全承诺(采砂期间采砂者提交一份安全承诺书) 原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