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
丨
欢迎访问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登录/注册
用户中心
蒙文版
无障碍浏览
网站首页
走进松山
政务公开
网上服务
公众参与
数据统计
搜本站
搜本站
搜平台
首页
>
网上服务备份栏目
>
企业办事
>
水利水务
> 正文
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土地利用批准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25 11:06
所需材料名称
类型
数量
土地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向松山区水利局提交申请。
原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