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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许可(延续)审批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5-07-07 17:21
1、《食品流通许可延续申请书》;
2、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食品经营者租赁房屋的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5、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
6、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7、由两名核查人员签署意见的现场核查标准表;
8、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
9、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10、上一年度食品进货查验档案及过期食品退市登记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