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匾审批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25 11:06   

所需材料名称 类型 数量
、牌匾昼夜景实体效果图一式四份。牌匾设计要使用蒙、汉两种文字,蒙汉文比例1:1,且字体美观,蒙汉两种文字亮化效果相同(采用发光字或内置光源),牌匾底板采用新型、档次较高的材质。 原件 1
经营业主(法人)与装饰公司签订牌匾安装协议,一式三份。 原件 1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份。 原件, 复印件 1, 2
经营业主(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复印件 2
特殊行业需提供前置审批要件:餐饮、洗车行业提供营业执照或环境评估报告手续均可;网吧提供文化经营许可证;宾馆提供消防验收手续;学校、幼儿园提供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殡葬行业提供民政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改造建筑物立面的需提供规划审批手续。 原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