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设计安装许可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25 11:06   

所需材料名称 类型 数量
申报书:申请人须在申请书中说明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施工方案及工程预算(加盖公章); 原件 1
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 2
开办单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管理资质的相关证明文件; 原件 1
有线电视系统技术方案和规章制度; 原件 1
具有保障安全传送广播电视节目信号所要求的资金、相应场地、必要数量的专业技术、安全管理人员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原件 1
网络传输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复印件(加盖公章); 原件 1
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加盖公章)。 原件 1
申报书附件的复印件,提供份数与申报书相同,要求提供原件核实 原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