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非气象主管部门提供的气象资料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25 11:06   

所需材料名称 类型 数量
《赤峰市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非气象主管部门提供的气象资料审查申请表》原件1份 原件 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复印件 2
工程建设项目概况及其对气象条件的要求材料原件1份 原件 1
提供审查气象资料及其来源的证明或自行监测的气象资料的标准化情况说明原件1份 原件 1
单位或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复印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