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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劣质地膜 守护耕地沃土

来源:松山区农牧局    发布时间:2026-03-06 15:57   

广大农民朋友:

正值春耕备耕期,松山区农牧局在此郑重提醒,当前部分农户使用的劣质地膜,看似节省短期成本,实则对耕地和农业生产造成长期不可逆危害:一是损害土壤肥力,劣质地膜难以自然降解,长期残留土壤中,破坏土壤团粒结构,堵塞土壤孔隙,导致土壤透气性变差、含水量下降,土壤微生物活性降低,逐步造成土壤板结、肥力衰退;二是影响作物产出,残留地膜易缠绕作物幼苗根系和成熟作物根茎,阻碍根系深扎和养分、水分的正常吸收,导致作物出苗率降低、长势不均衡,轻则减产减收,重则引发根系病害,造成作物绝收;三是加剧土壤污染,劣质地膜多为非环保劣质材质,在土壤中残留周期长、分解速度慢,逐年累积后不仅污染耕作层,还会向深层土壤渗透,污染范围持续扩大,后续土壤污染治理投入大、见效慢;四是增加生产成本,耕作过程中,残留的劣质地膜会缠绕犁、播种机等农机具,影响耕作进度、耽误农时,同时农户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清理田间残膜,大幅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制约基层农业生产规模化、高效化发展。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地膜科学合理使用和回收工作,向广大农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科学合理使用地膜。对覆膜种植产出效益没有明显增长,正常种植管理能满足作物生长需求的,建议尽量减少使用或不使用地膜。对必须覆膜种植的,要使用强度高、耐候期长、易回收的标准地膜或全生物降解地膜。使用0.012毫米以上高强度加厚地膜,国家每亩补贴24.35元;如使用全生物质降解膜,半膜补贴标准每亩地90元,全膜补贴每亩地100元。注意购买地膜时要查看产品合格证,索取购销凭证,千万不要只为了省钱,购买三无产品,更不要购买厚度低于0.01毫米的超薄地膜,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二是及时回收废弃地膜。普通的聚乙烯地膜(PE地膜)是高分子化合物,在自然条件下很难分解或降解,残留在土壤中,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土壤污染,影响耕作和作物生长,降低产量和品质。因此大家要及时捡拾农田中的废弃地膜,莫让地膜变“地魔”。

三是违反规定要受处罚。《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和农用薄膜。”“农用薄膜使用者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废弃农用薄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农用薄膜使用者为个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不按规定及时回收农用地膜是违法行为,我们不仅要以实际行动守法,还要对违法行为进行积极监督,向当地政府、农业部门投诉、举报。

      推广地膜应用技术,守护耕地生态环境,离不开每一位农民朋友的参与。让我们携手践行绿色农业理念,主动做好地膜规范使用与回收,护好赖以生存的耕地,让良田永续肥沃、农业岁岁丰收!


松山区农牧局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