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1日至4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院党组开展了市区联动巡察。5月2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院反馈了意见。我院党组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逐条梳理,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成了巡察整改工作。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一是加强责任落实。院党组全盘认领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坚决做到不回避、不遮掩。坚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清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性,把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认真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有利契机。
二是促进全面整改。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找准司法办案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岗到人,立行立改,务求改出结果,改出成效;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坚决做到有序推进。
三是注重成果转化。做到用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刑事检察监督更有力。1月份至今办理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刑事执行等各类刑事检察监督类案件341件。依法监督立案6件、监督撤案48件,同比增长2.43倍。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94件,采纳率98.64%,纠正漏捕漏诉16人。刑事执行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6件,均获采纳。民事检察监督更精准。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66件,同比增长8.2%;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3件,采纳率均为100%;民事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8件。行政检察监督更扎实。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02件,同比增长15.02%。其中行政非诉执行、行政执行检察建议11件,行政审判监督检察建议6件,行政生效裁判检察建议1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检察建议4件,均予以采纳回复;办理行刑反向衔接283件。公益诉讼检察稳妥推进。受理公益诉讼线索74件,立案71件,磋商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3件。聚焦做优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人民生活环境、公共安全、保护军人军属权益开展检察行动。其中召开多部门磋商会协同共治报废邮政报刊亭被赤峰市委关注批示,助推类案成案办理。
(二)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利国同志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真抓实改保障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巡察反馈后,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利国立即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审议通过并印发了《中共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九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区检察院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形成了推进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任务清单。
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王利国同志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加强对巡察整改的日常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根据整改落实方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制定33项整改事项,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在统筹协调抓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的同时,带头领办具体整改事项,担任8项整改事项的直接责任领导,推动制定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工作方法,将整改任务及检察重点工作分解到岗到人到时间节点,确保整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三是主动对照剖析。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组织专题学习,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提交院党组集体研究审定,对党组成员撰写的个人发言提纲进行审阅把关。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围绕巡察组指出的问题,逐项查摆,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开展自我批评,带头接受其他党组成员的批评,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做了较好的示范,此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得到区委督导组的肯定。
四是强化结果运用。要求相关部门修改制定《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内控制度》《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简案快办工作机制》《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考核工作办法》等3项制度,逐步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以落实整改、转变作风、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巡察整改结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融为一体,以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效健康发展。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区委巡察组共向中共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4方面14项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一)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不够到位
1.学习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松山区委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相关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列入学习计划,查缺补漏,主动对标,调整2024年学习内容,截止目前已对以上内容组织学习,并注重学用结合,有针对性地组织研讨,切实提高理论学习成效。二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创新等讲话精神,研讨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新思路。按照《<赤峰市检察机关关于推进轻罪治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轻罪治理工作,探索建立“简案快办”办案模式,积极适用轻罪案件“非羁押必要审查+社会志愿服务”办案模式,进一步拓展适用的罪名范围,确保高质高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实现繁案精办、简案快办。自今年3月份实施以来,适用范围方面,将适用快速办理的简案范围扩大至案件实事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法定最高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适用数量方面,简案组共受理案件121件,以速裁程序提起公诉65件,速裁程序适用率达78%,认罪认罚适用率、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率和法院采纳率达到100%。
2.加强党的政治机关建设存在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形成学习研究、督办推进、管理检察、考核评估、整改提升的工作机制。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做到及时调整议题和学习研讨模式,1月至今,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13次,理论中心组集中研讨6次。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松山区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汇报重要工作,已将2024年度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抄报至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配齐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配备环节干部1名。三是严格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检和自治区检察院有关要求,持续狠抓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工作。每月督促全体检察人员填报重大事项,及时维护更新人员变更情况,对重点部位、重点人员出现“零报告”的及时提醒,1月至今已督促报送179件,同比增长13.29%,成效显著。
3.刑事检察职能发挥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与公安机关就案件通过提前介入、类案会商等方式进行常态化交流,加大对“四类情形”的法律监督,并开展“两项监督”工作。二是为进一步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升办案质效,组织召开公检两家联席会议1次、检警同堂培训1次,围绕侦查取证、证据采信、行刑衔接适用等方面问题研讨交流。三是针对巡察指出的立案监督案件问题,加强跟踪监督,调取案件明细,逐案与承办部门进行核对,督促相关案件将法律文书入卷,同时进行反向检视,避免此类问题发生。四是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对已受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跟踪监督向行政机关制发的检察意见。完善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正反向有效衔接。
4.行政检察职能未充分发挥。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行政检察部门已经调取法院、行政机关卷宗进行阅卷审查,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件。2024年至今,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02件,同比增长15.02倍。其中向行政机关提出的行政非诉执行、行政执行检察建议11件,行政审判监督检察建议6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检察建议4件,行政生效裁判检察建议1件,均予以采纳回复;办理行刑反向衔接283件。
5.民事检察职能发挥有欠缺。
整改情况:巡察反馈的问题,反映出我院在民事监督工作中还存在职能发挥有欠缺的问题,今后工作中会加强业务学习,主动开展监督,加强法律政策宣讲成效。2024年至今,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66件,同比增长8.2%;民事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3件,采纳率均为100%。
6.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公益,提高社会对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认识,凝聚检察公益诉讼合力。涉及环资、食药环、安全生产、公共卫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6件,民事公益诉讼5件。一是立足“政协+检察”协同监督工作机制,脚踏实地开展公益保护工作,实现民主监督与检察监督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显著增加了同期办案数量,现我院与松山区政协已协同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件,邀请区政协全程参与工作28次。二是积极拓展线索来源渠道,形成多方参与公益保护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特邀检察官助理的作用,参与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提供与跟踪观察,拓宽线索来源渠道。三是加强宣传力度,积极与赤峰市检察院宣教部门、松山区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对接,通过新媒体、传统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对公益诉讼工作性质、内容及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回应群众关切。今年以来17篇宣传稿件被检察日报、赤峰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转发采用,关于多部门协同共治报废邮政报刊亭的名为《如何让城市的文化记忆更文明》被赤峰市委关注批示,助推市、区两级立案办理。
7.机关建设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加强保密审查及风险点防控,并认真做好归档工作。二是加强对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和自治区院《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的学习。严格按照要求在案件评查中认定案件质量。
8.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及时传达落实区委及上级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进行有效部署落实。二是压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组召开专题研究意识形态会议2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2次,召开联席会议2次。三是强化责任制落实。明确院党组对本院意识形态工作担负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形势,重点围绕队伍建设、阵地管理、制度建设等问题抓实抓好。形成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2次,开展阵地管理评查6次,负面信息排查4次。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9.会议和培训精简统筹不够。
整改情况: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完善上会流程,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要求各部门会前明确会议目的、议程、参会人员等内容,适当运用分层分类的方式组织会议。更加注重提升会议质量,创新会议形式,采用视频会议、无纸化会议等信息形式,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确保会议针对性和实效性。会后强化督导落实,制定督办清单,确保会议决定落地见效。通过整改,会议数量总体减少,会议时长精减,会议质量有效提高。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
10.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两个清单”,制定“一岗双责”任务清单,依据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研判廉政风险形势,明确廉政风险防控具体要求及人员范围,制定《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强化全体检察人员的廉政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扛牢抓稳主体责任。二是把政治监督融入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各方面,制定了《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监督责任清单》,派驻纪检组已与新任职干部进行4次廉政谈话。
11.“三重一大”议事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重大项目开展前,做好项目可行性调研,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同意后,才可开展采购活动。项目经验收合格或决算评审结果出具后,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项目手续齐全,要素完整,才可报党组会研究重大资金支出;2024年党组会按照要求研究重大资金支出11次。
12.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支部班子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调整制定2024年“三会一课”计划,按月将内容细化,同时明确党小组会议召开请示报备制度,党小组已请示报备党小组会议12次。二是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对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严格要求,达到“红脸出汗”效果,同时做到谈心谈话全覆盖。三是结合党员集中学习组织党员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格规范程序,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规范程序进行,确保党组织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落到实处。
(四) 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3.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对专项巡察、审计反馈未整改到位问题进行梳理,重新明确工作责任,把责任压实到岗,突出整改实效。持续加大问题整改监督检查力度,及时跟进未整改到位事项。结合日常监管,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坚持举一反三,强化再督查,防止整改标准不高、问题出现反复等情形发生,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不断深入。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院将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认真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一)坚决担起政治责任。持续夯实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对提高检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抓好班子带强队伍,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检察人员警示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坚决推动整改落实。牢牢把握《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聚焦主责主业,自觉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补齐短板提升弱项,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完善催办督办工作机制,做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强化各部门间的统筹协调联动,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及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坚决深化成果运用。进一步强化巡察成果运用,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把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作为抓实整改的重要手段,持续深入研判制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促进检察人员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发展的过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推动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服务保障平安松山、法治松山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邮寄地址: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56号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476-8429867
中共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