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安排使用计划经2025年1月6日区政府第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一、资金使用计划
2025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882万元,计划用于上官地镇、穆家营子镇、城子乡、当铺地满族乡的4个项目。
(一)分配305万元用于上官地镇白音和硕村冷棚园区建设项目。新建冷棚65栋及水电等配套设施。该项目建成后,物权归上官地镇人民政府所有。脱贫户、监测户优先承租,以种植辣椒、西红柿为主,可有效提高脱贫人口经济收入,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和产业发展。
(二)分配225万元用于穆家营子镇丁家地村冷棚建设项目。新建冷棚85栋及配套管道2420米。该项目建成后,物权归穆家营子镇人民政府所有。以种植青椒为主,可有效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各族群众增收,为群众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三)分配257万元用于城子乡大窝铺村冷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新建冷棚80栋及铺设作业路等附属设施。该项目建成后,物权归城子乡人民政府所有。以种植甜椒为主,做大做强城子乡优势主导产业,有效促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
(四)分配95万元用于当铺地满族乡新井村研学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新建道路广场3000平方米及水电暖等配套设施。该项目建成后,物权归当铺地满族乡人民政府所有。将显著提升新井村的研学旅游吸引力,带动当地餐饮、住宿等产业发展,为当地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二、使用依据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补齐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民族工作“项目化”。
三、工作建议
一是有关乡镇政府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履行招投标、财政评审等制度,确保手续完备、程序依法合规、群众认可有收益。二是抓好资金使用拨付、工作质量进度、安全生产、验收运营维护和后期管理等相关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三是发挥资金效益,按照要求及时收取资产收益金,用于防止返贫致贫帮扶、扶贫资产维护、村级公益事业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公益性事项。
赤峰市松山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5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