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该重大决策事项实施的意见和诉求,公示如下:
一、拟决策事项概况
1.拟决策事项名称:松山区人民政府2025年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事项
2.拟决策事项概况:松山区人民政府2025年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事项拟征收区域位于松山区当铺地满族乡当铺地村,兴隆洼村和松山区穆家营子镇衣家营子村。北侧为兴隆洼村,南侧为阴河,西侧为G16丹锡高速,东侧为耕地。拟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为10.6972公顷。其中拟征收松山区当铺地满族乡当铺地村集体土地6.8245公顷;拟征收松山区当铺地满族乡兴隆洼村集体土地3.8525公顷;拟征收松山区穆家营子镇衣家营子村集体土地0.0202公顷。
二、拟决策事项可能存在的影响
拟决策事项实施可能存在拟决策主体、内容、程序是否合法;能否产生优化本地资源配置、创造劳动就业、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有利效应;是否合乎情理和常规;是否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人文风俗习惯、群众生活需求相适应;是否兼顾了本地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特定群众受益决策事项是否可能引发相关或类似群体攀比等影响因素。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意见征询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受事项实施影响的群众及企事业单位。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内,公众可以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与评估主体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发表对拟决策事项实施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天内。
四、评估主体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稳评责任主体:赤峰商贸物流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洪峰 联系电话:0476-8465061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北京玉龙天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
联系人:柯先生 联系电话:15122294150
特此公示
赤峰商贸物流城管理办公室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