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公告的通知》(内水保﹝2025﹞18号)及赤峰市《关于转发做好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公告的通知》(赤水保﹝2025﹞31号)文件要求,经赤峰市自然资源局松山分局、区农牧局、区林业和草原局等相关部门数据比对确认后,现将松山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成果予以公告。
附件:1.《赤峰市松山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表》
2.《赤峰市松山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图》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5日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2-05 16:32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公告的通知》(内水保﹝2025﹞18号)及赤峰市《关于转发做好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公告的通知》(赤水保﹝2025﹞31号)文件要求,经赤峰市自然资源局松山分局、区农牧局、区林业和草原局等相关部门数据比对确认后,现将松山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成果予以公告。
附件:1.《赤峰市松山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表》
2.《赤峰市松山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图》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5日
相关附件: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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