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九届松山区委第九轮第一巡察组于2025年3月16日至6月10日对松山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并于2025年7月22日向松山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区司法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严肃、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区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接到反馈意见后,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逐项分析问题,研究整改对策,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分工和牵头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巡察整改任务。集中整改期间,区司法局召开党组会3次,专题整改民主生活会1次,警示教育会议1次,新增制度3条。截至目前,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局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建章立制,强化成果运用,切实提升巡察整改成效和工作质效。
(二)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为强化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了巡察区司法局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整改负总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各股室(中心)、各司法所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落实整改任务。各股室(中心)、各司法所各司其职抓好本股室(中心)、本所整改任务的组织落实。全局上下紧扣巡察反馈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区委巡察组共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3方面10项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不够到位
1.学习贯彻“两会”、政法工作会议和政法工作条例等精神不扎实(已完成)。
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8月8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围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等内容开展深入学习并对《赤峰市松山区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行了完善。二是由12名司法行政干警担任法治宣传员,在9月份开学期间,组织城区中小学生集中举办“开学法治第一课”24批2000多人。组织周边农村学校中小学生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参观学习2次220人,学生参观学习后主动撰写法治教育心得体会150篇。三是按照“每月一主题”普法要求,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法治乌兰牧骑演出1次、青少年模拟法庭庭审1次。
2.规范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核有欠缺(已完成)。
主要做法和成效:一是全面落实《内蒙古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各项工作要求,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案卷评查工作1次,对在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理,保证案卷评查效果。二是加大利用信息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力度。完善各行政执法单位录入事项,组织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参加“扫码入企”系统应用专题,推动“扫码入企”工作。三是开展自查整改。对2020年以来相关文件和出具的意见进行了一一排查,修改错误字词3处,完善相关评估意见。四是开展集中学习。组织全区从事合法性审核人员重点学习《赤峰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赤峰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赤峰市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提高工作人员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五是规范合法性审核工作。完善合法性审核工作规则程序,加强与区政府办公室沟通,做到“应审尽审”。
3.社区矫正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不到位(已完成)。
主要做法和成效:一是将438室整改为社区矫正宣告室,开展信息采集、报到受理等业务。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内蒙古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一体平台”,加强对矫正对象的信息化核查,解决矫正对象未签到、脱管漏管等问题。三是进一步明确细化评估流程,并建立临期提醒制度。四是依据市司法局统一的文书范本,对全区社区矫正档案进行整改。五是积极协调推动区委政法委召开安置帮教工作会议,强化了安置帮教工作的统筹与部署。并对一般安置帮教对象与涉黑涉恶类安置帮教对象实施分类管理,完善了涉黑涉恶安置帮教对象档案。
4.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量不高(已完成)。
主要做法和成效:一是定期开展复议人员业务培训,对重点单位发放《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典型案例汇编》材料150余册。对近五年败诉案件进行全面复盘,分类梳理败诉原因,明确各环节整改重点。对高频败诉领域开展专项分析,针对性加强该领域的办案规范和法律适用指引。二是统一文书格式。针对文书制作、立卷规范等内容开展专业培训,规范文书各项要素,明确案卷由承办人检查,负责人复查,保证案卷完整性、规范性。
三是对司法所代办行政复议工作加强指导监督。规范行政复议工作标牌摆放,梳理工作流程,发放行政复议相关规定文件、复议文书,宣传材料等,通过现场指导、案例研讨等方式提升代办人实操能力和代办工作规范化水平。
5.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有欠缺(已完成)。
主要做法和成效:一是组织法援中心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案卷制作规范。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司法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司法部)》发送至各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学习。二是向市局申请注销无人执业的太平地和安庆法律服务所。三是定期对司法所的人民调解案件录入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开展工作提醒。组织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业务自查和线上培训,建立了整改台账并督促各所按期落实。目前,相关司法所已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6.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制度坚持不经常(已完成)。
主要做法和成效:一是8月8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了《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内容,并进行了研讨。二是8月完善了《赤峰市松山区司法局2025年度意识形态责任制清单》,将“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内容纳入至责任制清单。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已完成)。
主要做法和成效:一是重新制定《赤峰市松山区司法局2025年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结合班子成员分管业务制定了共性清单和个性清单。二是完善2025年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班子成员、股室(中心、司法所)、个人围绕业务工作重新查找风险点和制定措施,现已完成。
8.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已完成)。
主要做法和成效:一是2025年9月1日局党组会议通过《赤峰市松山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9月25日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学了相关制度。二是制度明确规定严禁各股室、中心、司法所以股室、中心、司法所的名义签订对外经济合同。三是整改完善了报销审批单。明确了报销、审核、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
9.“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已完成)。
主要做法和成效:一是2025年9月1日局党组会议通过《赤峰市松山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9月25日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学了相关制度。二是对整改工作以来召开的党组会会议记录,尤其涉及人事调整和大额资金使用的议题逐一排查,党组议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没有出现大额资金使用未列入党组议题的事项。三是2025年9月1日召开党组会,研究落实松山区委第九轮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局党组成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议事程序,强化末位表态。
10.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已完成)。
主要做法和成效:一是8月12日召开支委会,第一议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8月12日召开支委会总结上半年党建工作和学习教育工作,并对下半年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9月1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充分开展了谈心谈话。
三、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区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将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从全局出发,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二)加大监督力度,强化基层司法所管理。局党组将加强对各基层司法所的管理,经常性到各司法所进行业务指导和纪律监督,引导干警进一步明确思想,转变观念,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
(三)强化成果运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局党组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6—8454050;邮政信箱:赤峰市松山区司法局,邮编024005;电子邮箱sssfdangban@163.com。
中共赤峰市松山区司法局党组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