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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第二轮第4项整改任务)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6-03-13 15:40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赤峰市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26日。

联系电话:0476-8337263

联系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大明街12号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附件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2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2021年12月,自治区“十四五”水资源配置利用规划和“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均明确下达赤峰市2025年用水控制指标为不超过20.23亿立方米,2022年赤峰市印发实施的《赤峰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确定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目标时在不计入非常规水资源的情况下,擅自将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确定为21.13亿立方米,超出自治区下达的用水控制目标1.48亿立方米。2023年,全市用水总量达24.97亿立方米,超过自治区下达年度控制指标4.74亿立方米,超用水目标达23.4%。

责任单位

松山区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优先,2025年松山区用水总量控制在全市要求的指标范围内。

整改措施

(1)2025年完成高标准农田21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3 万亩,减压高耗水作物1万亩。

(2)全力推进“节水行动”,严格落实《赤峰市“四水四定”实施方案》、《赤峰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一旗(县、区)一策”》,坚决推动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

(3)强化取用水审批管理,对超管控指标的管理单元区域实施取水许可限审限批,除城乡居民生活或者供热管网补水等特殊情形外,被限批区域暂停审批新增取用地下水。

(4)持续开展不合规机电井封闭工作。

完成情况

(1)已完成2025年新建高标准农田21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3 万亩,减压高耗水作物1万亩的建设任务。

(2)松山区全力推进“节水行动”,严格落实《赤峰市“四水四定”实施方案》、《赤峰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一旗(县、区)一策”》,2025年松山区三个地下水管理单元格用水总量均未超管控指标,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均符合考核要求。

(3)严格执行限审限批,2024年、2025年未审批新增取用地下水。

(4)持续开展取用水专项执法,全面排查疑似违法违规取用水问题线索,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取用水案件。取用地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