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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区2026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告知书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农牧局    发布时间:2026-03-24 15:48   

全区各畜禽养殖场(户)、相关从业者:

春季是动物疫病易发高发期,也是阻断病原传播、筑牢防疫屏障的关键窗口期。为有效防范重大动物疫病风险,维护我区畜牧业生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规要求,现就2026年春季集中免疫工作通告如下:

一、防疫主体责任须知

辖区内所有饲养畜禽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动物防疫责任主体,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免疫计划,落实免疫接种、档案记录、标识管理等法定要求,确保防疫措施可追溯核查。对拒不配合免疫工作或因免疫疏漏导致疫情发生的,将依法追责。

免疫实施期间,请养殖主体协助防疫人员完成畜禽保定、信息登记等工作,并妥善保管免疫档案资料,作为检疫申报、活畜调运的有效凭证。

二、工作安排

时间安排:2026年3月启动,5月底前全面完成。

覆盖范围:全区所有存栏畜禽,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

三、免疫病种及要求

(一)强制免疫病种

1.高致病性禽流感:对鸡、鸭、鹅、鸽子等人工饲养的禽类,进行H5亚型和(或)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免疫。

2.口蹄疫:使用与本地流行毒株抗原匹配性好的疫苗进行免疫。

3.小反刍兽疫:除免疫保护期内的羊以外,对全区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

4.布鲁氏菌病:对种畜以外的牛羊进行布鲁氏菌病免疫。

(二)其他疫病的免疫建议养殖场(户)结合生产实际,可以自行实施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牛结节性皮肤病、羊快疫、羊猝疽、羊肠毒血症、羔羊痢疾、鸡新城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等疫病的免疫预防工作。

四、技术规范与生物安全

(一)免疫操作规范。免疫前完成疫苗回温、器械消毒;免疫后现场观察15-30分钟,确认无急性过敏反应方可撤离。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现场防疫员。

(二)人员防护措施。养殖主体应保持圈舍清洁,强化日常饲养管理,提升畜禽自身抵抗力。

(三)环境消毒灭源。配合开展清洗消毒,对圈舍、运动场、饲喂器具、运输工具等实施全覆盖消毒。

(四)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疫苗瓶、针头、防护用品等须按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或流入市场。

(五)疫苗质量管理。使用合法渠道采购的国标疫苗,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或来源不明的生物制品。

五、疫情监测与信息报送

(一)早发现、快报告。发现畜禽群体性发病、成批死亡等情况,须立即向属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不得迟报、瞒报、谎报。

(二)配合流调监测。主动提供畜禽存栏、免疫、发病、调运等信息,协助开展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为风险评估提供数据支撑。

动物防疫事关养殖效益、产业安全和公共卫生。请广大从业者提高认识,主动履责,与防疫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守好疫病防控第一道关口,为我区畜牧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赤峰市松山区农牧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