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二期)
各物业服务企业、各相关单位、广大业主: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强化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监管与履约约束,督促企业依法履职、规范经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痛点难点问题,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我局结合2026年全区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日常现场督查、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核查、专项执法检查、常态化巡查等方式,对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经查,辖区部分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存在履职不到位、设施维护滞后、安全管理缺位、拒不落实整改要求、侵害业主公共权益等突出问题,小区居住环境脏乱差、安全隐患突出,业主反响强烈。现将具体问题及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松山万达ONE(上海万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04MA0QK6EJ0Y),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未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小区公共设施维护、绿化养护工作严重缺位,且拒不配合监管和整改工作。一是绿化维护不到位,小区绿植枯死、大面积土壤裸露,未按要求开展绿植补植、养护工作,园区绿化环境破败;二是地面瓷砖大面积脱落、残缺;三是园区花池配套设施损毁严重,多处地灯损坏无法正常使用,喷淋设备多数故障失效,无法满足日常绿化养护及园区亮化需求;四是地下车库入口防滑层大面积脱落,路面防滑功能失效,存在通行安全隐患;五是小区北门水系造型设施损坏,长期搁置未维修,水系景观废弃破败;六是园区多处地线裸露,电气设施布设不规范,存在触电安全隐患。我局多次针对上述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该物业拒不落实整改要求,问题长期悬而未决,物业服务履职严重缺位。
2.春城天一阁(原物业服务企业:赤峰碧融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04MA0QRXXB8A),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漠视业主公共权益,拒不依规移交小区公共收益。小区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物业长期截留、拒不公示、拒不移交公共收益,严重侵害全体业主合法公共利益,违规情形恶劣。
3.百合新城(赤峰市金港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04790182274D),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管理、公示管理工作全面缺位,园区隐患问题突出。一是小区内存在大量电动车私拉电线飞线充电行为,遍布楼栋单元及园区公共区域,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二是政务服务公示落实不到位,小区“码上办”公示标识未按要求张贴,业主诉求反馈渠道公示缺失;三是小区四监督公示栏未按规定张贴公开内容,物业服务信息、监管公示信息不透明,未落实物业服务公开公示制度;四是小区单元门门禁设备大量损坏、失效,无法正常关闭使用。我局已针对上述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该物业拒不落实整改要求,问题长期悬而未决,物业服务履职严重缺位。
4.黄金小区(赤峰天昊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02690062291U),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履职不力、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漠视小区安全隐患及园区环境治理工作。一是小区3号楼六楼墙体大面积脱落,墙体砖块多次脱落,损坏一楼公共设施,且随时可能再次坠落,存在重大高空安全隐患,物业排查发现后未设置任何安全防护设施,且拒不落实整改修复工作;二是物业人员配备不齐,岗位人员缺位严重,无法满足小区日常安保、保洁、维修等基础物业服务需求;三是园区公共区域存在大面积生活垃圾、杂物堆放问题,长期未清理整治,园区环境卫生脏乱差,严重影响业主居住环境。我局已针对上述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该物业拒不落实整改要求,问题长期悬而未决,物业服务履职严重缺位。
5.温馨家园小区(赤峰安广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02239910305L),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设施维护、环境治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多项基础服务不达标。一是小区围墙护栏多处损坏、破损缺失,围墙周边长期堆放大量杂物,墙体防护功能失效;二是园区多处地砖破损、地面凹凸不平,未及时修缮,已多次造成人员绊倒、摔伤,存在人身安全隐患;三是小区消防应急灯大量损坏、失效,火灾应急照明设施无法正常启用。我局已针对上述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该物业拒不落实整改要求,问题长期悬而未决,物业服务履职严重缺位。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赤峰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上述存在突出问题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小区项目,作出如下处理:
1.对各涉事小区物业服务项目予以全区通报批评、社会公开曝光,接受业主及社会各界监督。
2.记入信用档案、实施信用惩戒。将上述企业的违法违规及违约行为记入赤峰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严格按照《赤峰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信用扣分处理。
3.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取消上述物业服务企业本年度及下一年度全区物业服务行业各类评优评先资格,禁止参与行业先进典型、示范项目等评选活动。
4.限制项目招投标活动。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12个月内,限制上述企业参与松山区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小区、保障性住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服务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5.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将上述企业及项目纳入全区物业服务行业重点监管名单,加密日常督查频次,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专项检查,直至企业按要求全面整改合格、业主满意度显著提升后,方可调整监管等级。
赤峰市松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