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开泰二年(1013年)置松山县,县治所在今松山区城子乡城子村。金、元、明3个朝代沿用松山县。清初,改设翁牛特右翼旗;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改乌兰哈达厅为赤峰县,治所在赤峰街(今红山区);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升赤峰县为赤峰直隶州。中华民国2年(1913 年)7月,撤州改为赤峰县;中华民国29年(1940 年)1月,赤峰县并入翁牛特右旗;中华民国34年(1945 年)8月,改翁牛特右旗为赤峰县,隶热河省。1946年10 月析置赤西县,1947年10月赤峰市并入赤峰县。1948年9月,赤峰县分置赤峰市,赤西县并入赤峰县。1952年5月,赤峰市并入赤峰县。1956年1月,撤销热河省建制,赤峰县隶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1958年10月撤县设市,1962年9月,市县分治。1969年7月随昭乌达盟改隶辽宁省,1979年7月复归内蒙古自治区。1983年10月施行市管县体制,改赤峰县为赤峰市郊区。1993年7月,赤峰市郊区改为市辖区,因辽代松山县而改名为松山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