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区历年所获荣誉称号
(松山区区划、建制变动频繁,以下“赤峰县”“赤峰市郊区”皆为松山区历史称谓)
1958年12月,在全国农业社会主义建设先进代表会上,赤峰县获“全国造林模范县”称号。
1964年10月,赤峰县被中共中央地方病防治办公室授予“灭鼠拔源先进县”称号。
1974年,赤峰县被辽宁省革委会评为“农机工作先进单位”。
1979年,赤峰县食品公司被国家商业部评为“食品工作先进单位”。
1980年4月,赤峰县公安局预审科被公安部评为“公安战线先进集体”。
1981年,赤峰县人武部被沈阳军区评为“设防工程维管先进单位”。
1982年3月,赤峰县被内蒙古自治区农委确定为“农牧林业综合样板县”。
1982年11月,赤峰县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环境保护先进单位”。
1983年9月,赤峰县被中共中央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评为“灭鼠拔源工作先进县”。
1983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赤峰市郊区“植树造林先进县”奖杯。
1983年,赤峰县被内蒙古自治区列为“商品粮基地县”。
1983年,赤峰市郊区人武部被内蒙古军区评为“民兵军事训练先进单位”。
1984年,赤峰市郊区农民扫盲工作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基本扫除文盲区”。
1984年,赤峰市郊区国防工事维护管理工作被沈阳军区评为“国防工事维护管理先进单位”。
1985年12月,赤峰市郊区普及初等教育工作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普及教育合格证书”嘉奖。
1985年12月,赤峰市郊区获中共中央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地方病防治工作成绩优异”奖状。
1986年3月,赤峰市郊区被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命名为“全国计划生育先进集体”。
1986年9月,赤峰市郊区被国家教委命名为“基础教育先进县”。
1986年10月,赤峰市郊区被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农村改水先进县”称号。
1986年11月,赤峰市郊区农机公司被国家机械工业部评为“全国农机系统优质服务先进单位”。
1986年12月,赤峰市郊区被评为“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先进单位”,受到国务院“三北”防护林建设领导小组和林业部表奖。
1986年,赤峰市郊区黄金产量进入“全国万两黄金县”行列。
1988年9月,赤峰市郊区被国家题为命名为“全国体育先进县”。
1988年,赤峰市郊区物价局被国家物价局评为“农产品成本调查先进集体”。
1989年8月,赤峰市郊区被国家教委命名为“幼儿教育先进县”。
1989年,赤峰市郊区司法局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司法部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集体”。
1990年4月,赤峰市郊区科协被评为“全国农村科普工作先进集体”。
1990年11月,赤峰市郊区城建局被国家建设部命名为“全国村镇建设先进集体”。
1991年7月,在全国治沙工作会议上,赤峰市郊区被命名为“全国治沙先进单位”。
1994年6月,松山区获内蒙古自治区“双拥模范区”称号
1994年9月,松山区被命名为“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县”。
1996年1月,松山区荣获“三北防护林二期全国先进单位”称号
1996年11月,松山区连续三年荣获自治区“双拥模范区”称号
1997年3月,松山区被列为全国山区综合开发示范区。
1997年6月,松山区被命名为“全国文化先进区”
1999年11月,松山区被命名为“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
1999年11月,松山区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评为“尊师重教先进集体”
2000年9月,松山区荣获“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称号
2001年9月,松山区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命名为“内蒙古基层卫生三项建设先进区”。
2002年10月,松山区被卫生部、国家计委、农业部、国家环保总局、全国爱卫会命名为“全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1990—2000)先进县”。
2003年10月,松山区获“2001—200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甲级组五星级文明城市”称号。
2003年9月,松山区被农业部确定为第二批“全国创建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县”。
2004年12月,松山区被农业部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
2005年2月,松山区被评为“全国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区”。
2005年8月,被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委授予“甲级组六星级文明城市”称号。
2006年8月,松山区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2001—2005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先进旗县(市区)”。
2007年10月,松山区进入“全国科普示范县”行列。
2011年5月,松山区被中国科协评为2011—2015年全国科普示范区。
2011年12月,松山区获国务院2011年“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称号。
2011年,松山区连续三年被自治区命名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地区。
2012年1月,松山区被命名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2013年4月,松山区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县)”。
2015年3月,松山区获全国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2016年5月,松山区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称号。
2016年9月,松山区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区”称号。
2016年,松山区粮食产量达到15.46亿斤,获“全国粮食生产大县先进单位”称号。
2017年6月,松山区获“全国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称号。
2018年1月,松山区获2017年度“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称号。
2018年12月,松山区被农业部评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2019年11月,松山区获“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称号。
2020年12月,松山区被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评为“全国第四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