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排查辖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隐患,规范经营行为,将属地监管工作落到实处,1月11日至13日,区金融和投资促进局派出由局监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组成的检查组,对辖内4家法人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了2022年第四季度现场检查。

检查组对4家公司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业务合规、监管配合五个方面依法合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现场经检查组成员及被检查单位确认后,形成《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不符合任职条件情形;超出经营范围发放贷款;贷后追踪记录不完备等问题,区金融和投资促进局将向有关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在开展现场检查工作的同时,区金融投促局向小额贷款公司传达了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文件精神,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对个体工商户适当降低贷款利率,也可通过展期、无还本续贷、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减轻客户还款压力,对于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个体工商户可适当暂缓催收,在保障地方金融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同时,做好助企纾困工作。







